闵卫国律师执业简介(南国德赛首席合伙人)
社会任职情况: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广州市不良资产管理协会会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会长、广州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委员、广东省TFT-LCD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广州市治水律师顾问团专家组成员、第16届亚组委常年法律顾问、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中国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国际律师协会(IBA)会员、加拿大律师公会授予特许执业外国律师资格、英国皇家仲裁院授予仲裁会员资格。
教育背景: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新西兰MASSEY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英国林肯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
执业经验:
闵博士于1994年合伙创办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2001年创办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被广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窗口单位、广州市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参与扶助弱势群体等公益事业“公益奖”、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闵博士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年,其本人和领导的律师工作团队曾协助大量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处理中国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外国市场的法律事务,曾经办理美国阿科能源公司收购珠海电厂权益的法律事务、日本岩谷株式会社在珠海的股权转让法律事务、德国赛米控电子电器公司在中国的投资业务、韩国现代电子有限公司在广州的CDMA手机项合资目的法律事务,意大利LPR公司在中国的汽车配件投资设厂的法律业务、美国第五战略投资公司在中国设立汽车配件合资企业的法律事务等,多年来,其法律工作协助引进外资50亿美元以上;处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合并、资产和债务重组,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债权的处置和证券化工作,为国有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20亿;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境内和境外上市工作;沿海高速、广珠高速公路、武广客运专线高速铁路的建设和国际招标工作。先后被授予从事企业股份制改组法律业务资格,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从事企业产权界定业务资格。曾经参与了《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和《广东省企业信用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专家讨论工作,其专业水平和积极的贡献获得起草单位广东省信息产业厅的书面表彰;被广东省TFT-LCD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为咨询专家。自1998年起主持设立德赛奖学金支持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的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2002年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理论成果二等奖”。
个人注重学术研究,发表文章有:《证券法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金融时报》1997年7月15日发表;《合同法的理解与应用》,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1998年出版;《合同可撤销的比较法研究》,方正出版社2001年出版;《英国建筑行业中的裁判制度》,《中国律师》2005年第10期发表。
业务专长:国际贸易与投资、金融证券、大型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