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海霞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14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入库类型: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
  • 服务国家(地区)方向: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以色列、欧盟国家、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文莱、柬埔寨、新加坡、韩国、日本等
  • 所在地区:广州市
  • 电子邮箱:haixia.jia@dentons.cn
  • 办公室电话:020-8527 7002
  • 外语水平:英语听说读写流利
  • 所属才库:涉外人才库
国际贸易(跨境投资及境外资本市场、跨境并购) 涉外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复杂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及授权许可) 国际争议解决(涉外诉讼和仲裁、涉外调解)
律师执业证号: 14401200911670399
广东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人员
嘉海霞 合伙人 律师
工作地点:广州      
手机:+86 139 0305 9805 
邮箱:haixia.jia@dentons.cn

                                                                                       
曾任或现任
● 全英中国法学会(UKCLA)理事
● 全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USSA-UK)格拉斯哥分会主席
● 第十六届亚运会常年法律顾问
● 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首批)
●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一批入库专家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认可专业调解员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 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认可国际争议解决代理人
● 广东省律协国际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首席研究员/海外交流委员会主任
● 广州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 广州市律师协会海归律师联谊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 中国法学会番禺区法学会常务理事
●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州市委员会社会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
● 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 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平贸易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州市委员会参政议政工委委员
● 广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 珠海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库成员
● 环太平洋国际律师协会(IPBA)会员
● CNARB仲裁研究院首批青年会员

教育背景
嘉海霞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后,获全额奖学金赴英国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攻读知识产权法法学博士学位。

发表论文
● Anti-Circumvention Provisions: Opened a Pandora’s Box or Rubbed an Aladdin’s Lamp? 
2004 BILETA 会议论文奖
● Tom and Jerry: New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Play Cat and Mouse with Copyright Law
Telecommunications Law Review (Sweet & Maxwell, U.K.), Vol.9 (2), 2003
● Copyright Infringement in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China’s Perspective 
Computer Law and Security Report (Elsevier Science, U.K.), Vol.19(2), 2003

执业领域
国际投资(含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外直接投资)、知识产权、资本证券(含新三板及境内外上市、发债)、并购(含跨境并购)重组和跨境争议解决(含国际仲裁及涉外诉讼)等所涉法律业务。

工作经历
嘉海霞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已发表中、英文专业论文多篇,独立进行数项学术研究,多篇论文入选国际知识产权和信息科技法律相关会议并获奖。嘉海霞律师曾在外资公司、英国著名知识产权事务所、全球最大之一的综合性国际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作为广信律师事务所的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核心成员,主要负责亚组委的涉外法律事务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并获聘担任由广州市十名律师组成的涉亚律师服务专业团队的特邀调解员,负责调处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各种类型的涉亚矛盾纠纷。 

此外,嘉海霞律师在以下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在外商投资(FDI)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为美国某水处理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某香港软件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软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法国某洁具跨国集团在境内设立的数家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某加拿大软件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软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日本东京证交所上市的大型传媒集团与中国某著名出版传媒集团旗下的专责动漫书刊出版、动漫影视及新媒体制作的全资子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美国某医药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制药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荷兰某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某境内部级知名高校和美国顶尖大学合作成立的国际联合研究学院提供法律服务;为某香港知名餐饮集团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美国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以色列公司和中国公司设立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某美国室内主题公园项目在中国设立的总部公司及项目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美国认证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合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欧洲领先的碳排放交易和咨询服务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香港最大的玩具代理商和经销商之一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及为某俄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在知识产权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为境内某公司进行境外商标注册和其商标境外被侵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就世界著名足球明星提起的商标异议为某国际教育咨询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某法国跨国集团及其旗下的美国公司、香港公司和东莞公司应诉上海某公司提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为某著名书法家就其书法作品被热播电视剧集侵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某公司应诉日本某知名品牌提起的专利侵权;代理某知名服装公司诉某国际性知名运动用品品牌企业不正当竞争和著作权侵权(入选福建省201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排名第一));为某知名互联网技术公司和某知名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间系列网络著作权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为某国内公司和某美国上市公司之间商标争议及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某知名服装公司诉某国际性知名运动用品品牌企业不正当竞争和商标权侵权;及为某美资软件和广告公司就其数名前员工商业秘密侵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3.在国际贸易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为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伊朗、以色列等国公司的在华业务提供服务;为某电气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经销、合作提供法律服务;及作为广交会贸易投诉站特聘律师调处外商与中国企业间的争议。 
4.在并购重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为美国某公司收购境内某家具企业股权提供法律服务;为境内某教育集团向某国际教育投资机构转让股权提供法律服务;为境外某集团公司全资收购境内某生物制品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境内某医疗信息技术公司向全球顶尖的美国某计算机公司旗下的医疗卫生集团转让100%股权提供法律服务;为美国某医药上市公司收购境内多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及为某韩国上市公司间接全资收购境内某游戏研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5.在证券资本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为带红筹架构的公司回归A股发行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为某传媒公司、某网游公司全球发售及香港创业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为某公司全球发售及在NASDAQ上市提供法律服务;为香港某地产上市公司境外银团贷款、境外发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香港某新能源上市公司境外发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某国有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国有股退出改制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某燃油公司香港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赴澳大利亚上市及私募基金赴英国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及为若干公司新三板挂牌提供法律服务。
6.在跨境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为中国某工程公司在非洲的工程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为某公司收购英国化妆品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两家上市公司等收购香港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中马合资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增资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某集团公司在香港及欧洲的多家独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某医疗集团在越南投资多家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及为某中国智能设备制造公司在非洲的合资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7.在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为某村“三旧”改造提供法律服务;为某旧厂“三旧”改造提供法律服务;为某外资房地产公司在中国的商业物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知名房地产企业在马来西亚房地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某房地产公司境外发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及为某香港知名房地产公司在境内设立的数家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8.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为新加坡某公司与某跨国纸业集团公司的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为境内某通信集团公司与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工业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国际商会(ICC)仲裁院进行的仲裁提供法律服务;为境内某特大型央企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进行的争议标的达40亿元的仲裁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某公司应诉某境外企业提起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及为某钢结构公司和文莱某公司之间的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广东省律协国际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海归律师联谊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曾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平贸易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境外任职情况:
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认可专业调解员;
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认可国际争议解决代理人。
曾任
全英中国法学会(UKCLA)理事;
全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USSA-UK)格拉斯哥分会主席。
在外商投资(FDI)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为美国某水处理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香港软件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软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日本东京证交所上市的大型传媒集团与中国某著名出版传媒集团旗下的专责动漫书刊出版、动漫影视及新媒体制作的全资子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法国某洁具跨国集团在境内设立的数家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公司在中国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加拿大软件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软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境内部级知名高校和美国顶尖大学合作成立的国际联合研究学院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香港知名房地产公司在境内设立的数家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香港知名餐饮集团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美国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以色列公司和中国公司设立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美国某医药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制药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美国室内主题公园项目在中国设立的总部公司及项目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俄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美国认证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合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欧洲领先的碳排放交易和咨询服务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及
为某香港最大的玩具代理商和经销商之一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在跨境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为中国某工程公司在非洲的工程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为某公司收购英国化妆品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两家上市公司等收购香港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中马合资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增资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集团公司在香港及欧洲的多家独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医疗集团在越南投资多家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及
为某中国智能设备制造公司在非洲的合资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为新加坡某公司与某跨国纸业集团公司的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为境内某通信集团公司与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工业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国际商会(ICC)仲裁院进行的仲裁提供法律服务;
为境内某特大型央企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进行的争议标的达40亿元的仲裁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某公司应诉某境外企业提起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及
为某钢结构公司和文莱某公司之间的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在证券资本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为带红筹架构的公司回归A股发行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传媒公司、某网游公司全球发售及香港创业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公司全球发售及在NASDAQ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为香港某地产上市公司境外银团贷款、境外发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香港某新能源上市公司境外发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国有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国有股退出改制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燃油公司香港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国企业赴澳大利亚上市及私募基金赴英国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及
为若干公司新三板挂牌提供法律服务。

在并购重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为美国某公司收购境内某家具企业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为境内某教育集团向某国际教育投资机构转让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为境外某集团公司全资收购境内某生物制品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境内某医疗信息技术公司向全球顶尖的美国某计算机公司旗下的医疗卫生集团转让100%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为美国某医药上市公司收购境内多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及
为某韩国上市公司间接全资收购境内某游戏研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在知识产权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为境内某公司进行境外商标注册和其商标境外被侵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就世界著名足球明星提起的商标异议为某国际教育咨询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某法国跨国集团及其旗下的美国公司、香港公司和东莞公司应诉上海某公司提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
代理某公司应诉日本某知名品牌提起的专利侵权;
代理某知名服装公司诉某国际性知名运动用品品牌企业不正当竞争和著作权侵权(入选福建省201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排名第一));
为某国内公司和某美国上市公司之间商标争议及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某知名服装公司诉某国际性知名运动用品品牌企业不正当竞争和商标权侵权;及
为某美资软件和广告公司就其数名前员工商业秘密侵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部分发表英文论文
Anti-Circumvention Provisions: Opened a Pandora’s Box or Rubbed an Aladdin’s Lamp? 
2004 BILETA 会议论文奖
Tom and Jerry: New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Play Cat and Mouse with Copyright Law
Telecommunications Law Review (Sweet & Maxwell, U.K.), Vol.9 (2), 2003
Copyright Infringement in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China’s Perspective 
Computer Law and Security Report (Elsevier Science, U.K.), Vol.19(2), 2003

● 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首批)
●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一批入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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