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会长介绍“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相关情况

发布日期:2019-12-09

12月8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大会在广州召开。在随后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介绍了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等相关情况。会议由全国律协副会长、新闻发言人蒋敏主持。

全国律协副会长、新闻发言人 蒋敏

 

 

 

下面,让我们走进通气会现场,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6年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顺利,成果丰硕,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欢迎和高度评价。

“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是重要保障,法律服务工作大有可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成果、前景和无限的发展潜力为律师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一带一路”建设在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方面彰显出持久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广阔的法律服务前景,迫切需要建立专门应对的法律服务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相关决策部署,构建法律服务国际交流平台,不断拓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英文名称为the Belt and Road International Lawyers Association,缩写为BRILA)。

2017年5月,全国律协启动联盟筹备工作。筹备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以及律师个人的积极响应。联盟创始会员有85个,包括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和律师个人。

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章程》,并选举产生联盟第一届理事会和联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当选“一带一路”律师联盟首任主席,新加坡律师协会会长格雷戈瑞·维贾延德兰(Gregory Vijayendran)、印度律师协会候任会长普拉桑特·库马尔(Prashant Kumar)、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韩国律师协会会长李熙(Chan Hee Lee)当选联盟副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事务高级顾问、副秘书长康煜当选联盟秘书长。

依据《“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章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是由全国律协发起,“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法律机构等组织以及律师个人自愿结成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的国际性专业组织。联盟的宗旨为:以促进“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和地区律师及律师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为目标,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持,遵守登记地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联盟总部及秘书处设在北京,联盟的官方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联盟成立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发展联盟会员,不断壮大联盟的“朋友圈”;二是构建常态化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扩大联盟的国际影响力;三是与“一带一路”相关组织和其他国际律师组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律师交流合作活动;四是加强联盟自身建设,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国际律师组织运作机制和模式。

 

 

文章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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