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先锋紧急救援基金会理事。
200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1年毕业后即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2年参加司法考试,次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
200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2004年到英国牛津大学奥利尔学院交流学习。
2006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2011年获香港中文大学金融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2015年度优秀专业律师”。
2、第十届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3、第十届深圳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成员。
境外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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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香港通华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关于通华商务预付卡相关问题向香港金融管理局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申请香港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接受创新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委托,就湖北民生天石油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贷款交易结构(外保内贷)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4、接受创新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委托,就湖北民生天石油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离岸贷款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China Medical & HealthCare Group提供关于关闭天颐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与北京办公室的专项法律服务;
6、接受日本公司Momo-o, Matsuo & Namba委托并作为收购方对OTL集团进行尽职调查的法律服务;等等。
1、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2015年度优秀专业律师”;
2、被中共福田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2013-2015年度福田区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3、2016年3月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2015年度省律协委员会优秀委员”;
4、2017年度被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优秀法律工作者”;
5、2019年度荣获广东省“高级律师职称”;
6、2019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