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入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之前,鲍律师曾在诺顿罗氏富布莱特(Norton Rose Fulbright)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和北京办公室,以及伦敦的Official Monetary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um任职。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获得了公司法商法硕士学位。并获得英国BPP大学法学院(英国法)本科文凭。
鲍律师已通过美国加州律师考试。现任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跨境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无
曾任:无
境外任职情况:
2011.2 - 2011.11 Official Monetary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um(伦敦),助理经理
2012.4 - 2013.5 Norton Rose Fulbright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和香港办公室,律师助理
1. 为P & K Yachts Importer, LLC与Norseman Enterprise Company Ltd国际游艇承揽加工合同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从中国中山取回游艇到澳洲
2. 为奥园健康收购京汉股份物业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为珠海某公司与三个国家的客户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 担任华发城市运营(以色列)公司投资以色列项目的常年法律顾问
5. 为珠海华发现代服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美国XXX公司关于WTA精英赛相关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6. 担任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7. 为澳门太阳餐饮集团收购成都餐饮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8. 为澳门南光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提供法律服务
9. 为香港居民龙女士与深圳某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合同纠纷事宜,出具律师函并成功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