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45楼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 入库类型: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
  • 服务国家(地区)方向:美国
  • 所在地区:深圳市
  • 电子邮箱:hanjun@vtlaw.cn
  • 办公室电话:0755-83025736
  • 外语水平:精通英语,可为工作语言
  • 所属才库:涉外人才库
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国际投融资) 国际争议解决(仲裁及国际争议解决) 跨境投资(国际并购)
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0011709006
广东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人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8675583026453 13902942654 
Email:hanjun@vtlaw.cn

资格:中国执业律师、美国伊州外国法律顾问执业证书

教育背景:
中国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获国际比较法硕士学位;
美国LAYOLA法学院、德国中欧法学院深、美国国际法学院

社会任职: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法律专委会主任
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副会长
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深圳市女企业家发展促进会名誉会长
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调解专家
美国芝加哥律师协会会员

社会荣誉:
“全国优秀律师”、“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中国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深圳市优秀女律师”、“深圳智慧女性”、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商事法律事务律师专家

执业简历
       韩俊律师1996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从事律师执业20年以上,具有突出的涉外专业优势和留学背景,首批获得中国企业法律顾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资格,2008年5月,获得美国伊利诺伊州外国法律顾问资格及执业证书。
       韩俊律师具有中国、美国、中国香港、德国等多重法学教育、执业资格及工作背景,曾在中国、美国、中国香港、德国的法院及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熟悉中国、美国、中国香港、德国的法律及司法体系,对各国的公司、证券、并购、投融资、反不正当竞争、合同、劳动、知识产权、电信、网络、金融等法律进行过深入而细致的研究和学习,具有丰富的国际、国内法律服务实践和经验。
       韩俊律师曾参与多起企业跨国并购重组、跨境投融资、境内外发行上市等资本类项目,熟悉企业及行业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的常见法律风险和问题,具有丰富的国际、国内法律服务实践和经验,在国际、国内均有广泛的影响力。也曾成功办理大量疑难复杂的金融与证券、公司法、知识产权、国际仲裁、诉讼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事务,在该业务领域均产生重大影响。
       韩俊律师着重研究中国企业走出去及一带一路海外投资和全球布局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正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世界各国的企业和团体,包括英国、美国、中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上市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投融资、收购兼并、境内外上市、尽职调查、金融、知识产权、公司法、劳动法、诉讼(仲裁)及非诉讼争议解决等领域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服务行业涉及新能源、IT、电子信息、金融、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生物制药、汽车、环保、连锁经营、建筑、房地产、物流等领域,客户遍布中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印度、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其卓越的沟通技巧、杰出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赢得了无数中外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韩俊律师先后主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约250万字、中英文,)、《“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业务探究》、《国际业务律师实务-国际法律事务热点与难点》、《律师国际业务-焦点与难点实务解析》等专著,参与编辑《涉外律师在行动》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系列丛书。发表论文《试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法律的查明机制》、《印尼境外投资法律浅析》、《借助前海金融创新优势、助推律师法律服务创新》、《从一起涉外案件谈隐名股东的主要法律问题》、《从一起外墙广告位排除妨碍纠纷谈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浅谈外资境内并购及中国企业境外并购、上市法律对比》、《涉港借贷纠纷法律适用案例分析》等。近年来,分别在东京中日欧律师协会峰会、‘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的法律纠纷解决”等国际性研讨会,发表《谈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法律纠纷解决机制》、《The Issues on Professional Secrecy》等演讲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及英国、西班牙等国家均设有分所,曾获亚洲法律杂志中国律师事务所20强、Lawyer Monthly中国最佳资本市场法律顾问/最佳建筑律师事务所、Acquisition International Magazine最佳能源律师事务所、商法杂志“外商投资”及“基础设施和项目融资”杰出交易大奖等。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法律专委会主任

境外任职情况:
美国芝加哥律师协会会员

美国伊州外国法律顾问
韩俊律师曾代理过部分涉外案件如下:
1)2009年,担任美国Nu-Dell Manufacturing Co., Inc.公司与福建艾伦集团在美国资产收购事宜专项法律顾问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2012年至今,担任美国东南金业股份有限公司(SE Gold Corp.)、C-Wave International Co. Ltd.(香港思威国际有限公司)在美国加州圣伯纳迪奥郡新戴尔-洛杉矶矿区金矿(The New Dale-Los Angeles areas, San Bernardino-Riverside County)的转让、融资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3)2015年12月,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越南投资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意见和服务;
4)2011年12月,为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收购锰矿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5)2011年4月,为澳大利亚公司TMP GROUP LIMITED与IDEIA EMPREENDIMENTOS E PARTICIPAÇÕES LTDA公司就位于巴西BAHIA州的BOA NOVA铁矿的转让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6)2006年10月,为深圳广盛荣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特尔投资有限公司(澳洲收购方控股子公司)巨额资产股权收购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7)2011年12月,为香港中国数贸产业控股公司、北京四中教育投资中心合营设立华亨伟业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并合作经营日本沸石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8)2013年7月,担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Sigma Designs, Inc.及其中国子公司Sigma Designs(Shenzhen) Co., Ltd. [美芯盟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与公司高管劳资合同纠纷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最终使该案快速圆满调解解决,得到美国公司高度认可; 
9)2014年,代理宁波佳音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意大利Ceme S.P.A.股份公司、Ennebiservice di Barbanera Nicola公司在意大利贝鲁贾法院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全权负责上述案件在国内和意大利的全部法律事务;
10)2012年8至今,为荷兰帝斯曼公司中国子公司帝斯曼(中国)有限公司就与某广州公司跨国收购案存在的外汇结算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1)2016年至今,担任诚汇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长期处理该司及其子公司与韩国三星等公司的合作经营等相关法律事务,并就设立中韩合资企业等事宜提供相应专项法律意见;
12)2012年7月,为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有限公司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3)2012年6月,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Golden Profit Global Trading Limited、Treasure Fantasy Limited、香港博达科技(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博达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提供中国法律意见的审核及香港专项法律服务;
14)2004.9,为印度埃米尔国际家俬(香港)有限公司与浙江飞龙集团、浙江飞龙家具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过程中有关增加投资(合并设备、资产)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5)2013年4月,为美国律师事务所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就该所非洲客户境内加工贸易手册能否多次延期等提供专项法律意见;
16)2010年10月,为香港TMP集团与澳大利亚Cement Australia 公司国际货物采购招投标非讼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7)2014年9月,代理深圳市美盁进出口有限公司与美国公司L.A. Tex & Garment Inc.公司就货款纠纷案与美方律师进行谈判、调解;
18)2015至今,代理高珊与美国Laguan Pacific Energy公司美国投资纠纷案;
19)2011-2013年,连续三年担任全球软件外包龙头企业美国Freeborders Sofware Develepent Co. Ltd.及其子公司福瑞博德软件开发(深圳)有限公司)、福瑞博德软件开发(无锡)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该司处理各类涉外及国际商事法律事务或诉讼、仲裁等数十起;
20)2012-2013年9月,代理美国Freeborders Sofware Develepent Co.Ltd.及其子公司福瑞博德软件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与Next Horizon Company Limited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二审及执行阶段,该案适用香港法律,涉及域外法律的查明问题及涉外电子邮件的公证等法律问题,最终圆满调解解决;
21)2013 年3 月至今,为香港梁学濂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美国公司United States Distilled Products Company (USDP)及其子公司东莞蓝姆河酒类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及员工手册制定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2)2011年11月,为美国公司Unisource Custom Manufactured Products, L.L.C.与佛山市顺德区科顺塑料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威宝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模具加工、生产、设计合同及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3)2011年,为美国公民Dave Block在中国设立外资语言学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4)2010年,担任美国NU-DALL 公司与中国艾伦集团在美国联邦法院跨境并购、国际货物买卖纠纷案专项法律顾问,提供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协商和调解,最终成功调解结案;
25)2015年,我国公民某某在缅甸因涉嫌犯罪被起诉,协助处理该公民在缅甸法院诉讼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26)2012年10月,为南顺香港集团在深圳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7)2014年6月,接受香港瑭明金融集團有限公司(Topaz Financial Group Limited)委托,就该司拟与大陆企业合作开展大陆居民向香港投资移民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8)2014年9月,接受某香港公司的委托,为其收购智伟龙电线(深圳)有限公司、招商智伟龙电线(宜兴)有限公司、深圳市川湖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及资产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9)2014年9月,接受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香港企业)的委托,代理该企业的四名员工处理在广州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
30)2012年,为中经赛博香港上市项目有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承包协议有效性审查等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31)2012年2月,为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魔声耳机被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事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32)2012年至今,为香港公民张红办理境内遗嘱继承及相关资产装让、债权追索事宜; 
33)2011年7月,为SYBO Optical Networking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在香港主板上市提供中国法律意见的审核及香港专项法律服务; 
34)2011年,为香港旭新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寶江源商貿有限公司特许连锁经营加盟合作事宜专项法律顾问;
35) 2010年10月,为香港TMP集团与澳大利亚Cement Australia 公司国际货物采购招投标非讼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6)2005年12月,代理积架金笔(香港)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清算及股权纠纷的一审、二审阶段; 
37)2010年,担任香港旭新社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国际商事法律事务;
38)2008年,为沈阳中北物流公司在美国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意见及服务;
39)2010年10月,为香港公民潘颖安与香港龙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纠纷事宜专项服务;
40)2014年6月,接受某中国企业委托就该企业投资斯里兰卡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1)2003年,成功代理香港和丰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武警七支队诉深圳市建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二审阶段。
“全国优秀律师”、“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中国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深圳市优秀女律师”、“深圳智慧女性”、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商事法律事务律师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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