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开始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期间在香港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曾为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德恒珠海分所的合伙人。
2002年-2014年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
2015年至今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为香港华融和九龙医院两家香港上市公司在国内设立的医疗产业基金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获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协助武汉旅游投资集团在开曼设立、发行基金;
为澳大利亚上市企业澳斯达船舶有限公司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珠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澳门发行逾期规模为等值40亿元人民币等债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为香港上市公司澳门励骏创建集团在横琴自贸区内励骏友谊广场项目提供企业设立、项目运作、合规经营等方面法律服务;
为香港上市公司香港信德集团横琴自贸区内提供企业设立、项目运作、合规经营等方面法律服务;
为香港上市公司香港佳景集团有限公司横琴自贸区内佳景美食广场项目提供企业设立方面法律服务;
为澳门殷理基集团有限公司横琴自贸区内殷理基国际生科城项目提供企业设立、项目运作、合规经营等方面法律服务;
为澳门应来投资(国际)有限公司横琴自贸区内应来云计算项目提供企业设立、项目运作、合规经营等方面法律服务;
参与纳思达公司在美国等337调查案件,提供国内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