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3409-3412
  • 入库类型: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
  • 服务国家(地区)方向:中国香港、美国
  • 所在地区:广州市
  • 电子邮箱:rachel_chen@gfelaw.com
  • 办公室电话:020-39829099
  • 外语水平:英语大学四、六级;留学英国罗伯特戈登大学并取得硕士学位
  • 所属才库:涉外人才库
金融与资本市场 国际贸易 跨境投资
律师执业证号: 14401201111071305
广东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人员
1998.9-2002.6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士
2002.10-2003.12   英国罗伯特戈登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3.10-2005.12   英国罗伯特戈登大学,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
2007.10-2018.11   广东凯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8.11-至今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曾任:无
现任:无
1. 项目名称: Project NEWA 
委托方: 烟台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作为公司律师,为烟台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成功于纳斯达克挂牌并上市,股票代码为NEWA; 主要工作包括: 1. 就金正海内外架构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2. 就发行人中国境内各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 撰写招股书法规章节、税务章节以及与中国法律相关的风险章节,审阅、修改招股书业务章节、股权架构章节,并就其他章节中涉及中国法律事项的内容进行审阅及修改; 4. 撰写中国法律意见书及税务法律意见书; 5. 就SEC及纳斯达克提出的关于中国法律的问题进行回复; 6. 解答金正有关该上市项目的中国法律问题,并协助美国律师完成对金正中国境内各子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2. 项目名称: Project ReTo 
委托方: 北京瑞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作为公司律师,为北京瑞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成功于纳斯达克挂牌并上市,股票代码为RETO; 主要工作包括: 1. 就北京瑞图海内外架构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2. 就发行人中国境内各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 撰写招股书法规章节、税务章节以及与中国法律相关的风险章节,审阅、修改招股书业务章节、股权架构章节,并就其他章节中涉及中国法律事项的内容进行审阅及修改; 4. 撰写中国法律意见书及税务法律意见书; 5. 就SEC及纳斯达克提出的关于中国法律的问题进行回复; 6. 解答北京瑞图有关该上市项目的中国法律问题,并协助美国律师完成对北京瑞图中国境内各子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3. 项目名称: Project One
委托方: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作为公司律师,为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所GEM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成功于香港交易所GEM挂牌并上市,股票代码为08521;
主要工作包括:
1. 就广东兆天海外内重组架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 就广东兆天及其境内各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 撰写招股书的法规章节及与中国法律相关的风险章节,并就招股书的业务章节、股权架构章节及其中章节中与中国法律相关的内容进行审阅及修改;
4. 出具综合法律意见书、及与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适格性问题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5. 参与上市项目的每周会议,就上市过程中涉及的问题与其他中介团队进行探讨并提供解决方案;
6. 回复香港联交所提出的与该上市项目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
7. 解答广东兆天、保荐人、审计团队等与该上市项目相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
4. 项目名称: Project Farmmi
委托方: ViewTrade Securities, Inc. 
涉外项目简介:
作为承销商律师,为富来森集团旗下的农米良品公司于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成功于纳斯达克挂牌并上市,股票代码为FAMI。
主要工作包括:
1. 协助承销商对农米良品在中国境内的各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2. 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 审阅、修改招股书业务章节、股权架构章节,并对其他章节中涉及中国法律事项的内容进行审阅、核实、修改;
4. 审阅、修改公司律师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及税务法律意见书;
5. 就公司对SEC及纳斯达克提出的关于中国法律的问题的回复进行审阅、修改;
6. 解答承销商有关该上市项目的中国法律问题。
5. 项目名称:NH
委托方:Marcum LLP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于2019年3月16日受聘于美国审计师Marcum LLP(下称“客户”),客户为一家主营全球保健品生产销售的美国上市公司(下称“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客户聘请陈艳律师团队就该上市公司在中国进行的业务出具独立第三方法律意见。
主要工作内容:
1. 审阅核实上市公司的中国律师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2.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出具独立第三方法律意见,包括:a. 上市公司中国业务的合法性;b. 阐明关于上市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扩大其产品功效的报道,上市公司目前在中国的销售、招揽、宣传方式的合法性;c. 在中国取得直销牌照的情况;d. 中国政府终止上市公司业务的可能性。
6. 项目名称:Project TDH
委托方:青岛天地荟食品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TDH Holdings, Inc.,主营业务为宠物食品生产与经营的集团公司(下称“客户”),赴美国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9年9月21日,客户成功登陆纳斯达克挂牌主板,交易代码为“PETZ”。
主要工作包括:
包括提供协助客户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架构重整等上市前法律辅导服务;及在上市过程中,对客户涉及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相关中国法律意见书;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协助客户配合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7. 项目名称:Project Home
委托方:B&C Industries Limited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Satu Holdings Limited(舍图控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家居用品设计、开发及生产管理的集团公司(下称“客户”),赴香港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7年10月16日,客户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交易,股份代号为“8392”。
法律服务内容:
包括提供协助客户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架构重整等上市前法律辅导服务;及在上市过程中,对客户涉及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相关中国法律意见书;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协助客户配合香港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8. 项目名称:Project Crystal
委托方:宝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Polyfair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Ltd.(宝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玻璃生产制造的集团公司(下称“客户”),赴香港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项目担任保荐人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8年2月23日,客户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交易,股份代号为“8532”。

法律服务内容:
1. 对客户在中国境内实体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2. 参与股权架构重整,协助客户及客户中国律师确定重组方案;
3. 审阅、修改客户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
4. 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5. 协助客户配合香港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9. 项目名称:Project Lightspeed
委托方:成都普益博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Puyi, Inc.,主营业务为基金销售的集团公司(下称“客户”),赴美国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9年3月18日,客户成功登陆纳斯达克挂牌主板,交易代码为“PUYI”。
主要工作包括:
包括提供协助客户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架构重整等上市前法律辅导服务;及在上市过程中,对客户涉及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相关中国法律意见书;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协助客户配合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10. 项目名称:Project CCRC
委托方:山东泰盈科技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China Customer Relations Centers, Inc.(山东泰盈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呼叫中心运营的集团公司(下称“客户”),赴美国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5年12月9日,客户成功登陆纳斯达克挂牌主板,交易代码为“CCRC”。
主要工作包括:
包括提供协助客户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架构重整等上市前法律辅导服务;及在上市过程中,对客户涉及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相关中国法律意见书;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协助客户配合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11. 项目名称:UN
委托方: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跨境项目投资过程中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为甲方公司在境内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完成相关法律文书的审核及修订,协调其他域外律师的沟通、工作内容整合等。
主要工作包括:
1. 对客户所意向投资的境内经营实体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2. 审阅、修改投资协议;
3. 协助项目聘请其他所需域外律师,对接域外律师并对其的工作内容进行跟进和调控,在客户已支付的律师费金额内代为支付境外律师的律师费和其他相关杂费;
4. 对尽调过程中发现的境内境外重点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将境内及境外的尽调报告中结论部分整合成中文要点。
12. 项目名称:Project Latitude
委托方:经纬设建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K W Nelson Interior Architect Group Ltd.,主营业务为玻璃生产制造的集团公司(下称“客户”),赴香港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项目担任保荐人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6年12月8日,客户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交易,股份代号为“8532”。
法律服务内容:
1. 对客户在中国境内实体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并为保荐人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2. 参与股权架构重整,协助客户及客户中国律师确定重组方案;
3. 审阅、修改客户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
4. 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5. 协助客户配合香港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13. 项目名称:Rain
委托方: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其跨境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服务内容:
1. 为客户对外投资项目需进行的境内外架构进行设计,对拟投资或收、并购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2. 审阅、修改、起草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并代表客户与其他方进行谈判、沟通;
3. 参与相关税务筹划、外汇及资金处理的双方、多方协商等。
主要工作成果:
Rani C轮投资协议
1. Rani C轮投资者权利协议
2. Rani C轮运营协议
3. Rani C轮优先购买权及共同销售权协议
4. Rain C轮股权购买协议
14. 项目名称:Project GMB
委托方:Global Mentor Board (Beijing)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为 Global Internet of People, Inc.,主营业务为全球商业智慧共享及实战互助的集团公司(下称“客户”),赴美国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9年9月13日,客户向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首次公开提交招股书。
主要工作包括:
包括提供协助客户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架构重整等上市前法律辅导服务;及在上市过程中,对客户涉及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相关中国法律意见书;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协助客户配合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15. 项目名称:Project EZ  委托方:ViewTrade Securities, Inc. 涉外项目简介:作为承销商律师,为一家位于江苏常州的电动自行车公司于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目前该项目仍在进行中。主要工作包括:
1. 协助承销商对拟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各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2. 出具尽职调查报告;3. 审阅、修改招股书业务章节、股权架构章节,并对其他章节中涉及中国法律事项的内容进行审阅、核实、修改;4. 审阅、修改公司律师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及税务法律意见书;5. 就公司对SEC及纳斯达克提出的关于中国法律的问题的回复进行审阅、修改;6. 解答承销商有关该上市项目的中国法律问题。
16. 项目名称:Project Baikang  委托方:Joseph Stone Capital, LLC 涉外项目简介: 作为承销商律师,为Baikang Biologic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主营业务为银杏类产品生产及销售的集团公司(“客户”)于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2019年5月24日,客户向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首次公开提交招股书。主要工作包括:
1. 协助承销商对拟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各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2. 出具尽职调查报告;3. 审阅、修改招股书业务章节、股权架构章节,并对其他章节中涉及中国法律事项的内容进行审阅、核实、修改;4. 审阅、修改公司律师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及税务法律意见书;5. 就公司对SEC及纳斯达克提出的关于中国法律的问题的回复进行审阅、修改;6. 解答承销商有关该上市项目的中国法律问题。
17. 项目名称:Project CNEY  委托方:大兴安岭富来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陈艳律师团队受聘于大兴安岭富来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主营业务为活性炭生产及生物质发电的公司(下称“客户”),为其赴美国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20年7月2日,客户已向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公开提交招股书。主要工作包括:
1. 提供协助客户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架构重整等上市前法律辅导服务;2. 在上市过程中,对客户涉及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相关中国法律意见书;3. 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协助客户配合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18. 项目名称: Project TF 委托方: 泰安某公司  涉外项目简介: 
作为公司中国律师,为一家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主营业务为购物广场租赁管理的集团公司(“客户”),赴美国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9年11月27日,客户向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最后一次秘密提交招股书。主要工作:
包括提供协助客户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架构重整等上市前法律辅导服务;及在上市过程中,对客户涉及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相关中国法律意见书;配合上市过程中其他工作团队、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认证工作并协助拟定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协助客户配合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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