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9
为加强对涉外法治重点领域法律问题研究,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法律支撑,推动广东涉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省律协、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拟开展2025年涉外法治课题研究工作,现将课题研究招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项目
本次拟开展4个课题研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数据跨境流动的合规体系建设研究
1.研究内容:在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对全球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出台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规,各国对数据跨境流通的立法和监管正变得越来越严格,不同地区的数据保护法在执行机制、地域范围和数据主体的具体权利方面也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给跨境数据流通带来较大的风险和调整。本课题将结合中国与欧美等主要国家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围绕跨境数据流通存在的风险、合规体系建设操作流程、风险应对措施等开展深入研究,为企业提供详细的合规路径和风险防范建议,为企业数据出海保驾护航;
2.研究成果:制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法律服务指引》;
3.成果应用:上述指引以广东省律师协会、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发布,载明课题组成员名单。
(二)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救济途径研究
1.研究内容: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在境外时有发生,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投诉、TRO临时禁令、跨境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仲裁等方面承受较大压力,也给正常经营带来风险。本研究将分析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风险点、海外维权痛点,为企业提供急需的涉外知识产权救济途径和风险应对操作建议;
2.研究成果:制定《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应对指引》;
3.成果应用:上述指引以广东省律师协会、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发布,载明课题组成员名单。
(三)中国企业出海东盟投资架构与本土化经营策略研究
1.研究内容:东盟作为新兴投资市场,中国企业出海东盟投资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机遇,但也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挑战。本课题重点研究东盟国家的投资环境、法律体系及跨境投资相关的政策要求,分析中国企业“出海”东盟的典型模式及存在的风险。通过跨境投资案例研究,探讨企业在投资架构设计、本土化运营、合规管理及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提出创新性的法律服务方案;
2.研究成果:制定《中国企业出海东盟跨境投资指引》;
3.成果应用:上述指引以广东省律师协会、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发布,载明课题组成员名单。
(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衔接与合作机制研究
1.研究内容: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商事调解因其和谐保密、灵活高效、成本低等优势而共同受到粤港澳三地的青睐,是大湾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重要举措之一。与诉讼、仲裁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在共商、共建、共享商事纠纷调解机制方面已迈出实质性步伐,形成了“一个机构、三项制度”等标志性成果,形成了协同推进商事调解的工作机制,而且相关实践还在持续推进过程中,其进展颇为令人鼓舞,但也存在着调解制度差异大、调解协议跨境执行机制衔接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跨境协同机制。本研究旨在研究三地调解机制的差异、存在问题,在机制衔接和合作机制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2.研究成果: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衔接与合作机制研究报告》;
3.成果应用:上述指引以广东省律师协会、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发布,载明课题组成员名单。
二、课题研究经费
本次课题委托研究经费共28万元,每个课题经费7万元。
三、参与研究单位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广东省内高等院校、广东省内律师事务所(含省外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的分所、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内研究机构。
(二)申报条件
参与课题研究申报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5件以上相应课题研究经验材料(含课题研究报告、指引、服务产品等);
(2)报名的机构应当具备较强的涉外法治研究或者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能够承接本项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供符合实际需要的课题研究进度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进度、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等。
(3)课题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课题组牵头人应当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作为研究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③具备5件以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含服务案例、课题研究报告、指引、服务产品等)。
(4)课题组组成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学者专家等。
(5)申报的机构近二年未承接过省律协的课题研究工作。
(三)注意事项
1.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2.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报资格;
3.课题组成员须对研究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完成研究工作的时间和条件;
4.课题研究经费安排科学、合理;
5.承诺履行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保密义务。
四、时间安排
(一)2025年7月18日前课题组完成课题研究,将研究成果提交省律协;
(二)2025年8月15日前召开论证会议;
(三)2025年9月19日前课题组按论证会意见完成课题修改完善工作。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在2025年4月11日前,如实填写《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课题研究申报表》,加盖机构公章后,将申报表连同相关申报资料扫描形成电子版,报送至省律协邮箱:gatwsb@gdla.org.cn。
(1)须提交反映申报单位、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委托书、裁判文书等,非诉业务须提交证明非诉事务代理情况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需标明涉外因素;
(2)涉及需要保密的信息,由申报单位做技术处理。
(二)评选
省律协、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一课题项目确定一家申报单位参与课题研究工作。
附件:广东省律师协会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课题研究申报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19日
(联系人:殷川婷,电话:020-66826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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