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组团式法律服务产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1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积极参与和助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探索开拓跨境法律服务创新模式,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团队、法律服务产品,进一步拓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以解决大湾区企业、居民的跨境法律痛点,省律协决定举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组团式法律服务产品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一)参赛主体:广东省内的内地执业律师与港澳律师组成的跨境团队(至少1名内地律师和1名港澳律师,其中港澳律师仅限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方派驻律师及聘用的港澳律师,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处首席代表及代表),以内地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参赛。如提交产品的团队由两家或以上内地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可以多家内地律师事务所名义共同参赛。

(二)参赛形式:以跨境组团形式提交法律服务产品,产品须体现跨境合作性,即既包含内地法律服务又包含境外法律服务。

(三)参赛产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涉外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跨境金融与资本市场、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国际争议解决、跨境海事海商物流、贸易救济、出口管制、能源与基础设施等,以及大湾区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控、跨境争议解决机制与策略、国际仲裁、大湾区调解、大湾区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大湾区资本市场法律、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等,也可结合业务实际细化服务产品领域。

二、产品要求

本次大赛面向全省范围,征集具有跨境合作性、创新性、实用性、专业性、市场化、项目化的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并可在律师行业借鉴、推广、应用。参赛产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等行业制度有关规定。

其中,跨境合作性应满足以下两点其中一项:聚焦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优势,产品覆盖至少两个法域(内地与港澳或其他国家地区),体现内地与港澳律师团队协作,共同办理一项涉外法律事务。创新性应包括技术创新(如运用区块链、AI、大数据等技术优化法律流程;模式创新(突破传统服务模式,如“法律+金融+科技”综合服务包等);场景创新(如针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实用性应体现产品需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可解决企业或个人的实际跨境法律问题,并可在律师行业推广使用。

(一)产品内容

参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简介:产品的基本情况,包括产品研发目的、产品主要内容、市场的分级或升级等;

2.产品特色:产品的独特优势、创新点及核心竞争力等,体现其跨境合作性、创新性、实用性和专业性;

3.服务对象:法律服务需求主体;

4.服务流程:如需求分析、组建专业团队、制定服务计划、执行与监控、反馈与调整持续改进客户关系等;

5.服务模式:咨询与代理、专项法律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收费方式等;

6.市场空间:市场定位、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市场趋势等;

7.推广价值: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等,对于市场、行业、服务对象有哪些方面是有利的、有价值的;

8.其他亮点:亮点说明与相关材料。

(二)格式要求

产品标题使用2号方正小宋简体,行距为34磅。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28磅。一级标题使用3号黑体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3号楷体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3三号仿宋体字,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三)其他要求

所有参赛产品应当完全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作者保证对投稿产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全部承担。

三、评选方式

本次大赛分为初审、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审阶段。各市律协统一收集本市律师所申报的

法律服务产品,并按通知报送要求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产品按要求汇总报送省律协。省律协秘书处对各市律协报送的法律服务产品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产品提交大赛评委会。

(二)初赛阶段。

大赛评委会将依据评分细则评选出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三)决赛阶段。省律协通过线下的形式举行本次大赛决赛,由各个入围决赛的律师团队代表作产品展示讲解,经评委会当场评议,评选出相应奖项。

四、成果运用

(一)广东省律师协会将在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上举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组团式法律服务产品大赛优秀产品推介活动,获奖产品将可以安排在现场向参展企业展示。

(二)获奖法律服务产品介绍将在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公布展示。

(三)广东省律师协会将获奖法律服务产品介绍编印成册,发送有关部门、协会以及在涉外法律服务交流活动中推广。

(四)广东省律师协会优先推荐获奖产品及研发律师团队参与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律协等举办的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会等律师与企业的交流活动。

五、报送要求

请各市律协认真组织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参赛,并负责本市参赛法律服务产品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从政治方向、专业水平、应用效果等方面对参赛法律服务产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一)参赛作品(即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手册,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

(二)产品公开宣传稿,3000字以内,可配高清图表,以用于省律协进行公开宣传、印刷、推广(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

(三)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组团式法律服务产品大赛申报表(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

(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组团式法律服务产品大赛推荐汇总表(Excel版、盖章Pdf扫描版);

以上材料,请各市律协于2025年5月12日前汇总发送至省律协秘书处港澳台和外事部邮箱:gatwsb@gdla.org.cn。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组团式法律服务产品大赛申报表

2.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组团式法律服务产品大赛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5年4月1日

(联系人:罗楚茵,电话:020-66826953)


相关文章
关于公示第六批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和涉外律师人才库名单的通知 2025/03/25
关于2025年度涉外法治课题研究项目的招募公告 2025/03/19
诚邀广东律师填写加入国际组织、法律机构情况的调查问卷 2025/01/09
关于开展第六批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和涉外律师人才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2/09
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
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
http://www.gdbr.org.cn//upload/public/192017040158df62bdf1d68.jpg